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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激烈对抗抓捕时猝死,中国警察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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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难道注定是悲剧角色?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要从山西王案、北京雨田案说起,因为中国警察在执法、办案时,头上悬空着一把不知何时会落下直插头顶的尖刀——执法对象的猝死!

虽然自今年以来,关于如何处置暴力抗法、暴力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从公安部到基层一线民警到普通网民,现在已经形成强烈的共识: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暴力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人民日报、央视甚至各地方媒体,也非常鲜见的开始全力支持人民警察更强硬的执法,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别是妇女阻拦高铁事件,极大的震撼了国人!多数国人开始意味到如果人民警察失去执法权威、失去强制力,于国于民都将产生重大危害!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警醒了国人!所以央视开始火力全开支持人民警察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暴力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发出了捍卫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的最强音!特别是那句“公安机关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保护谁?”振聋发聩!

7维君呼吁一直呼吁全国基层一线民警面对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的违法犯罪分子要敢于出手制伏,敢于展现人民警察的强制力,捍卫人民警察执法权威、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

但让7维想不到的是,许多基层一线民警竟对此非常抵触,他们在后台留言表示:万一嫌疑人心脏病等疾病突发猝死呢?万一胃内物逆流窒息呢?一旦出现意外,没有依法履职免责规定,立即就会被谣霉毒记炒作为害群之马,或许我就是下一个邢所!

7维君看到这些留言,至为心痛!这就是错误的判决所带来的恶果,这就是当前中国基层一线公安民警普遍的心态!

他们错了吗?

他们没有错!因为在今年的3月,陕西长武发生一起醉汉暴力抗法、暴力袭警案,在民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醉汉突发疾病猝死的案件!然后,就有亢奋的霉体打着正义的旗号,颠倒黑白、抹黑警察暴力执法致死人命!

幸亏有完整的执法记录仪还了当事警察清白!

可是这一执法对象在暴力抗法、暴力袭警时猝死事件,还是不可避免的对全国一线民警造成了巨大心理影响与心理伤害!

他们在疑惑:没有依法履职免责制度的保护,他们的每次处警、执法都要靠运气保佑自己的平安,根本无法知晓自己何时会成为下一个“害群之马”!

而近日,又突发一起类似案件:一名持刀打砸银行的犯罪嫌疑人在暴力抗拒警察抓捕时猝死!

我们看这则警方的通报:

警情通报

年6月30日8时39分许,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接指令:有一男子持刀在该镇农商银行打砸银行设施。崇仁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嫌疑人已逃离,营业厅内银行导航仪、叫号机等多种设备被毁坏,损失较大。经初步调查,崇仁镇二村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时50分许,崇仁派出所两名民警携三名协警前往裘某某的住处,对其依法传唤,遭到激烈抗拒。在控制过程中民警发现裘某某身体不适,情况异常,立即对其进行现场急救并拨打,后由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该事件已由嵊州市监察委员会和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调查。

嵊州市公安局

年7月3日

案情其实很简单很清楚:裘某是持刀打砸银行的犯罪嫌疑人,警察对其依法传唤时遭到暴力抗拒,民警依法控制时裘某突然出现异常,民警现场急救并打,抢救无效死亡。

因为打砸银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裘某在当时是一名犯罪嫌疑人,警察依法对其强制传唤、采取强制措施是合法也是必须。而裘某的激烈抗拒则导致警察可以依法使用警械甚至是武器!

可是要害在于,犯罪嫌疑人又一次在民警执法过程中突发意外猝死了!

其实类似于本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猝死,是中国警察目前的执法环境所绕不开的一个死结,更是一个困绕在每名基层一线民警头上魔咒与尖刀!

因为在人民警察的执法现场,他们面临的是各种各样无法预知、无法推测甚至是无法避免的风险与危险!比如暴力袭警、杀害民警、开车冲撞民警等等等。进入年以来,就有重庆民警杨雪峰、沈阳民警李尚恒在执法时被暴徒用刀刺中牺牲的悲剧!

而人民警察所面临的风险与危险却远不止暴力袭警与杀害!他们更害怕的却恰恰是执法对象突然的犯病、猝死!北京雨田一案,违法嫌疑人暴力抗法,最终因胃内物倒流窒息猝死!虽然民警执法没有过错却依然被处理了,直接导致此后全国的民警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敢执法、不愿执法,更不愿对违法犯罪分子采取强制措施!

因为他们都担心、都害怕成为下一个邢所!

进入年以来,有了公安部的强烈表态、有了央媒及各级媒体的全力支持、有了民众普遍的大力支持、有了有担当的“关键少数”的表率,中国警察本已沦丧的执法权威才得以缓慢的重新树立!

可是就在这个关键时期,中国警察又两次遭遇雨田案的翻版!规范的执法遭遇意外的猝死,加之谣霉恶记抓住此机会拼命抹黑中国警察,中国警察的执法权威有可能再次陷入命悬一线的困境!

如果当地公安机关抵抗不了舆论的压力、猝死人家属的缠访;如果当地领导不敢为民警担当;如果当地监察委、检察机关在查明真相后却不敢果断支持民警,那么中国警察的执法权威必将被践踏到底!

中国警察还怎么去执法、去抓捕?谁知道自己抓捕的对象会不会突然猝死?谁知道自己会不会在一瞬间由执法警察变成阶下之囚?

法治社会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违法后果自负”!裘的猝死固然让人倍感可惜,却并不值得同情!因为是他自己选择暴力对抗警察的强制传唤的违法行为,违法的结果特别是意外必须由他自己承担!

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即执法豁免权真的到了必须确立的时候了,否则即使本案到最后办案民警并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可是全国的基层一线警察也必将在心理上加大对执法对象猝死的巨大恐惧!在这种恐惧下,还能有多少警察敢于执法?

如果这样,未来将是违法犯罪者的天堂!

我们一起等待当地监察委、检察机关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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