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双随机”消防检查对象公示来了!嵊州消防救援大队即日起至11月30日将对以下1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也将向社会公布。详细名单如下↓
11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单位
序号
主体名称
主体地址
1
嵊州市万俪快捷酒店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六、七、八、九层、一楼从北边北排第6间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20号
3
浙江康牧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城北区
4
嵊州市音浪娱乐中心
嵊州市鹿山街道东南路号中林大厦第1、2层
5
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
6
嵊州钧都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兴盛街号正大广场号四层4-1商铺
7
嵊州市剡城中学教育集团城东校区
嵊州市经环东路号
8
嵊州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嵊州市艇湖路号
9
嵊州市好运来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好运来路号
10
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嵊州金庭加油站
浙江省嵊州市金庭镇下任村
11
嵊州市楚汉富泉足道城东店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85-1至85-2号(一层)、85-1至85-10号(二层)
12
嵊州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购物广场
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
13
嵊州市甘霖镇碧清池休闲中心
嵊州市甘霖镇太祖路19号剡溪雅苑71-2号
14
嵊州市浙东农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欣农路1号
15
嵊州市柏星超级仟代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
16
浙江雅士林领带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区
17
嵊州市电视台
嵊州市城关镇江滨东路98号
18
华汇总部大楼
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
被检查单位需要做哪些准备?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到场配合检查。检查内容:(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上述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将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用电用火用气等火灾致灾因素的管控情况作为日常检查巡查、宣传教育培训的检查重点。
文章来源:嵊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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