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办事群众:
针对目前我省已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做好人社服务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防疫期间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我单位办事业务时请佩戴口罩,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我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查验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及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请配合做好现场疫情防控管理,与窗口工作人员及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维护良好的办事秩序,办理完毕后快速离开,尽量减少停留时间。
三、为方便您咨询办理业务,减少跑腿次数,现公布我单位各股室办公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上述防控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科学防控,自觉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祝全区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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