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表彰
推荐对象的公示(名单)
经市委研究,确定李青华等60人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医院*委等18个集体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同时确定李青华等3人为全省优秀共产*员推荐对象、医院*委等7个集体为全省先进基层*组织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对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表彰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及时向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联系处室: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公示受理。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年10月27日
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
医院*委
医院
医院
医院内科第一*支部
医院
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肺胸*支部
医院医共体*委
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支
新昌县七星街道*工委
绍兴市越城区孙端街道新河村*委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胜利路社区*总支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委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部
嵊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绍兴市经信局机关第一*支部
诸暨市综合行*执法局直属一中队
全省优秀共产*员推荐对象名单
全省先进基层*组织推荐对象名单
医院*委
医院内科第一*支部
医院医共体*委
诸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支
绍兴市越城区孙端街道新河村*委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委
绍兴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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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发布
原标题:《名单公示!诸暨这些个人和集体拟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