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19日,《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嵊自然资规公()27号),决定于年10月9日拍卖5宗地块,有4宗是宅地,总面积㎡,总起价万元。
1、嵊自然资规条〔〕第80号
位于浦口街道创客路北侧地块,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为住宅;容积率2.00-2.60(地上:1.50-1.80地下:0.50-0.80)≤30%,绿地率≥35%。起始价万元。
2、嵊自然资规条〔〕第81号
位于浦口街道创客路南侧地块,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为住宅;容积率2.00-2.80(地上:1.50-2.00地下:0.50-0.80)≤35%,绿地率≥30%。起始价万元。
3、嵊自然资规条〔〕第82号
位于鹿山街道小砩村(姚宅居民点)1号居住地块,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为住宅;容积率1.00-2.10(地上:1.00-1.50地下:0-0.60)≤30%,绿地率≥25%。起始价万元。
4、嵊自然资规条〔〕第83号
位于鹿山街道小砩村(姚宅居民点)2号居住地块,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为住宅;容积率1.00-2.10(地上:1.00-1.50地下:0-0.60)≤30%,绿地率≥25%。起始价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