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丨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 [复制链接]

1#
微信营销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www.cgia.cn/news/roll/1587041.html

为满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91名

招聘基本条件

1.*治思想素质好,忠诚教育体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招聘岗位、人数、要求

(一)中小学(27人)

岗位

招聘人数

要求

高中语文

3

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毕业生或“工程”、“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大学期间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一致。

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依据)。

高中数学

3

高中地理

3

初中社会

6

中学英语

2

中小学信息技术

4

中小学音乐

4

中小学体育

2

(二)小学(38人)

岗位

招聘人数

要求

小学语文1

11

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毕业生或“工程”、“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大学期间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一致。

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须在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依据)。

小学语文2

11

小学数学

10

小学英语

3

小学科学

3

(三)幼儿园(26人)

岗位

招聘人数

要求

学前教育1

13

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上述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幼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须在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须在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

学前教育2

13

注:报名人数不足上述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聘指标。

报名

时间: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8:30—下午16:00)。

地点:嵊州市职教中心综合实训楼(工农三路66号)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好材料的复印件):

(1)《年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公告;要求提交打印稿,须事先以电子稿形式填写并打印好;贴上近期免冠1寸照片)。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荣誉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的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生资格。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5月6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加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标、教材教法等。中学英语根据高中要求命制试题,中小学信息技术、音乐、体育根据初中要求命制试题,其他学科根据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岗位的本学科专业知识,高考难度。

笔试采用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部分占30%,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占70%),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招聘人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人数3名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音乐、体育、学前教育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学科采用模拟上课。

面试成绩满分为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告发布及表格下载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