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银保监复〔〕号
建设银行绍兴分行:
你分行《建行绍兴分行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城南支行更名的请示》(建浙绍报〔〕83号)悉。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城南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和悦支行,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嵊州和悦支行”。
你分行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分局更换许可证。请你分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年12月15日